十字架

shizijia在基督教信仰中,对十字架的解释

「因为我曾定了主意,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,只知道耶稣基督,并他钉十字架。」(哥林多 前书 2:2)

罪是可耻的:

罪为我们的始袓带来羞耻,失去神的恩宠。因为犯罪堕落,他们立时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的 。这是人犯罪首先会有的感觉。事实上,罪使人原先所拥有的神的形象受污损。罪摧毁了人所有的尊 贵和荣耀,使人降为令人讨厌的禽兽一般。罪使亚当堕落,暴露了挪亚的赤身露体;罪使大伟陷于罪 恶过犯,生命黯然失色。

罪是死亡:

在福音书的教导中,我们知道,罪是灵裡的一种疾病,把人的灵魂引向死亡。就如神对亚当 说:「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」(创世纪 2:17)神在圣经 中清楚表明:「犯罪的他必死亡。」(以西结书 18:4)和「罪的工价乃是死」(罗马书 6:23)。 因为「罪的工价乃是死」,当神这样处罚罪人时,并非不公义,而是公义的行为。这样,人选择受罪 的奴役,就不能避免从神而来的应得的工价,因为神是公义的审判官。没有赎罪的,他不能赦免罪人 。「死亡」的意思是与神分隔。

人人都需要救恩:

毫无疑问,全人类需要求赎,因为没有什么比証明人人都在罪恶过犯中更简单容易了。保罗, 一个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使徒,他宣讲了这真理:

「因为我们已经証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,就如经上所记:『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 没有。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神的。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,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』 」(罗马书 3:9-12)

在保罗之前,先知以赛亚说明了同样的道理,他说:「我们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,耶 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。」(以赛亚书53:6)

我们要从哪裡被拯救出来?

拯救,在基督教的福音书中已经清楚讲明,是要把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。在天使向童贞女马 利亚所说的话中已经表明:

「他将要生一个儿子,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,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裡拯救出来。」 (马太福音 1:21)

在神看来救赎是必须的:

明显地,如果神是道德的审判官,在他没有不义,为了正义,他会让人受到犯罪所应得的惩 罚。然而,神不只是道德的审判官,他也是一位慈爱的天父。神是公义的,又是满有怜悯慈爱的。 因着他丰盛的慈爱怜悯,他为世人准备了救赎。我们若认识到神完美的公义和慈爱,认识到这两种 属性不会互相冲突,随之,我们定会接纳两件事:在惩罚中,公义得到实现;在救赎中,爱得到了 实现。

如果亚当一人的过犯,神的公义使他和他的后裔死,我们亦可想象,神的爱使他为了救赎世 人竟愿化上所有存在中最美好的,来成就他赐给人类的救恩。正如基督所说:

「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」(约翰福 音 3:16)

拯救从神而来:

圣经教导我们救赎是从神而来;这是合理的,因为只有神能够完成这项工作。他能够把完全 的公义和怜悯相调和。这岂不是诗人大伟所说所讚美的吗?他说:

「我要听神耶和华所说的话,因为他必应许将平安赐给他的百姓,他的圣民,他们却不可再 转去妄行。他的救恩诚然与敬畏他的人相近,叫荣耀住在我们的地上。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,公义 和平安,彼此相亲。」(诗篇 85:8-10)

救恩靠的是赎罪:

马格赖牧师(Rev。Maqar)的作品《我的信仰》第364页中说:

「我们认识到亚当犯罪,和他的堕落,不只是影响他个人,而是影响了整个人类。因为亚当只是 整个考验中的代表。换句话说,罪以代表或承继的方式进入人类。事实上,正因为没有其他族类 可以分担我们始袓的堕落,若要扭转情况,一定要有一位代表或替身去承担人类犯罪的后果。因 此,出现了拯救世界的「救世主」的概念。更进一步地,这位「救世主」承担着在拯救人类的圣 工中表现神的大能和爱的职责。然而,除了神之外,没别的能有这样完美的表现。」

这位救世主,作为人类代表的身份,一定要在人类中出现,作为我们中的一个。

因为一个「其他的存在」不足以代表人类。这样就有了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界的观念。 从这意义上,他成了圣经中所称为「第二位亚当」的。就如亚当作为人类堕落的代表, 基督则作为人类赎罪和救赎的代表。

而且,救世主为除去世人的罪,要付上全部的赎价。事实上,基督的十字架并非只是保卫了 一个原则,也并非单为了一个救赎的信条而甘愿牺牲,殉道。基督是以他的死,作为救赎全人类的 代价,是神对世人的爱所成。耶稣基督说:

「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,一粒麦子不落在地裡死了,仍旧是一粒,若是死了,就结出许多 子粒来。」(约翰福音 12:24)

旧约全书中有关献祭的事实,都指向赎罪的圣工,表明赎罪的工作是绝对必要的。从始袓亚 当和夏娃犯罪,神为他们作了皮衣遮盖身体,并应许女人的后裔会伤蛇的头,从此起首, 赎罪的献祭就一直持续下去,就如一再肯定的:「罪的工价乃是死」。若找不到替代的牺牲品, 让神的审判转移到替罪的身上,罪人就要如牺牲品一样死亡。这就是十字架上基督耶稣所流宝血 为我们所成就的:他担当了世人的众罪,涂抹了我们的过犯,洗净我们的污秽,医治信徒灵裡的 疾病。此外,神更加添信徒能力弃绝罪恶。

从以下的论証中我们看到,赎罪是救赎圣工中所必须的:

智性上的証明:这种论証模式是:神是圣洁的,人犯罪堕落了;人的罪与神的圣洁为敌。再 从另一个角度去考虑:犯罪理应受审判,只是愧悔并不能作补偿;没有受审判或把罪抵消,是不能被 赦免的。就算今日停止犯罪作恶,但因在悔改前曾犯罪,因此也不能逃避审判。如果没有赎罪,神就 宽恕,神就显为不公义,世人也就不会再尊重神的律法。这会引致罪人漠视神的圣洁,不再敬重神的 道德律例。人就不会知道,神对世人的怜悯和爱是那么的深广,也不会讚美神属性的完全。因此,为 了免除因犯罪带来的审判,并用最清楚的方法表明神的属性,赎罪圣工是救恩所必须的。

赎罪是符合人类的道德需要:人与生俱来就有道德本性和良知,使人认知公义和圣洁的优越性。 如果人深知自己的罪而又不知道如何赎罪,其良心会感到内疚,而道德判断亦会受困扰。只有通过赎 罪而被赦免,这才能满足人的良心和道德需要。

赎罪符合律法的要求:不论神的律法还是人的律法,有过犯者必受惩罚。没有惩罚的律法,不成 其为律法。为了维持律法及其所要求的尊荣,惩罚是必需的。因此,就要求犯罪者受惩罚,或经过赎 罪免去惩罚;因为,没有经过赎罪或惩罚就宣判无罪,是把律法废掉,消灭。换句话说,这样就等于 表示犯罪不应当受罚,人可以在不渺视公义圣洁的情况下宽容罪过,但这是绝对不可能的。

赎罪是在神圣灵感动的信仰中所发生的:如果赎罪不是必要的,神就不会叫他存在:圣经清楚说 明了这一需要。在圣经中,我们读到,耶稣基督说:
「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,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,叫一切信他的得永生。」(约翰福音 3:14)
在圣经希伯来书中我们读到:
「凡大祭司都是为献礼物和祭物设立的,所以这位大祭司也必须有所献的......按着律法, 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。」(希伯来书8:3;9:22)

神的道德律法的要求:神作为道德的审判者,一定要尊重他国度的法则。因此,他不容许在道德 世界中有悖孽和混乱,他也不容许罪犯逍遥法外,免受刑罚,以致神的名受污损。因为神是公义的, 他嫉恶如仇,憎恨罪恶,又重律法,可是,神又深爱世人。所以神特别为所有罪人另开和好之门,用 赎罪的方法。着神的道德律法,没有满足公义的要求神不会赦罪,罪人不能得赦免。这样着来,赎罪 的需要就是很清楚了。

赎罪存在于大多数宗教之中:犯罪后,人的良知多数有赎罪的要求,而不会满足于只是愧悔,赎 罪的方法多是通过在犯罪者的本地,把祭品流血牺牲。

从以上这些都可看到赎罪的必要性。

我们当怎样向回教徒解释?基督为他们和所有的世人──罪人,在神圣的公义面前,作了代 罪的?

圣经教导我们神是公义,意思是他的本性是公义的,要对罪人加以惩罚。因此,没有本人或 替代性的赎罪,就不能得赦免。然而,因着神对世人无尽的大爱,他按排并成就了:基督为罪人死 在十字架上作为代替,这样,就完全满足了神圣公义的要求。因为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忍 受痛苦,这是真正的刑罚。基督的死和受苦,减除了人所当得的刑罚,使世人得着从神而来的救恩 ,得着从天赐下的福气。换句话说。人因犯罪所受的刑罚,藉着基督的受苦死都完全成就了。因为 基督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代替罪人受罚,使信他的人罪得赦免,在神面前得称为义。为犯罪的世人, 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的世人,基督所受的极大痛苦,远超过了罪人当招刑罚的价值。因为 神的永生之子所受的羞辱和他的受难至死,远远超过了我们所能测度的,其价值和能力远远超过了 罪人所当承担,忍受的。

我们不应忘记,基督耶稣为我们代罪受死,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,这一切是出于恩典,因为 耶稣基督并没有义务来承担罪责,他是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。神出于完全的恩典,接纳以他 的独生爱子代替世人受苦受罚,以终止律法对人的审判。神的儿子,以全然付出的爱,甘心取了人 的样式,背负我们的罪,以他的义,代替世人的不义,为不义的人受死,把我们带到神的面前。

更进一步,基督的代罪受死,不但满足了律法的要求,更保証了神的子民,基督的信徒得以 承受神的祝福。从两方面来看,这都满足公义的要求。首先,神应许顺从基督的会得到这样的报酬 ;其次这是满足要求的表征,因为公义的要求既已满足,就不再有亏欠。

「代赎」(Substitution)一词,在圣经中有着这样的含义:

在圣经用语中,代赎这一词,指的是耶稣基督取代他人的位置替人受过,以赎其罪。因此, 代替受罚指的是为他人受过,这是使被代替者得赎所必须的。换句话说,替代者的工作就是代替他 人忍受和承担痛苦,以把被替代者救赎释放出来。基督所做的就是为拯救世人而代人受过,承受痛 苦,替世人受死。所以,为了满足神所要求的公义,耶稣基督站在人的位置上,成就了神对人赎罪 的期望。基督耶稣的工作和他所承受的,为的就是把人从律法所指定的公义要求中释放出来。

补偿,顺服,和代罪受苦以赎罪的信仰,可从圣经所记神的话语中得着支持,也包括了由此 而来的所有教训中。这証明这并非由人而来,而是出自神圣的来源。不但与人良心相合, 更是与神的心意相符。

回教徒否认基督被钉十字架受死,我们发现,回教的这一观点,是取自一些犹太教的异端群 体,他们跟从其袓辈的信仰,以为基督弥赛亚并不会死。我们要感谢使徒约翰,在福音书中,他曾记 载了法利赛人和基督的辨论:

众人回答说:「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,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?这人 子是谁呢?」(约翰福音 12:34)

歷史学家记录,在阿拉伯半岛的基督徒中间,曾广泛流传着错误的思想,就是有关基督能改 变形象。以为当敌人来拘捕他的时候,他就把自己的形象投到另一个人身上,这人就替代他钉十字 架,然后,基督嘲笑敌人,就升到差遣他来的天父那裡去了。

圣经告诉我们:「耶稣说:『......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,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。 』耶稣这话原是指自己将要怎样死说的。众人回答说:『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, 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?这人子是谁呢?』耶稣对他们说:『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 候,应当趁着有光行走,免得黑暗临你们;那在黑暗裡行走的,不知道往何处去。你们应当趁着 有光,信从这光,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。』」(约翰福音12:32-36)